鄂尔多斯市小学低年级、幼儿园复课通知

2020-05-21 10:09发布

5月20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小学低年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针对高考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复课时间安排的通知》,《通知》要求↓↓

小学低年级

• 5月26日起,鄂尔多斯市小学一、二、三年级经旗区各相关部门联合对学校开学复课条件评估验收合格后,报请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开学复课。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经鄂尔多斯市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报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开学复课。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 6月2日起,各旗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经旗区各相关部门联合评估验收合格后,报请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开学复课。鄂尔多斯市特殊教育学校经鄂尔多斯市教体局联合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报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开学复课

针对高考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 6月2日起,全市针对高考毕业年级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基本标准》要求,由培训机构申请并签署安全承诺书,经旗区各相关部门联合评估验收合格后,报请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 各旗区教体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之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检查评估学校开学复课准备工作,具备开学条件的有序组织开学复课,不具备开学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学复课。旗区教体行政部门要持续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开学复课条件准备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本批次开学复课工作安全顺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