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录取规则

2022-06-16 23:59发布

我校2008年本科招生在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西省、内蒙古、贵州省、河南省、甘肃省、青海省、福建省、广西自治区等11个省区继续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我校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给水排水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物流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园林(景观设计方向)等13个本科专业和方向继续在理工类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