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录取规则

2022-06-11 19:55发布

北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考生成绩不能低于所在省最低分数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在一、二专业志愿间,二、三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