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2022-06-22 00:00发布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1.省级招办按上海中医药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2.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3.我校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项目。4.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或体检等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上海考生在专业调剂阶段,学校将参考使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二、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征集后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实行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所报专业或专业组须符合我校该专业或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四、中医学(5+3一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满分的70%及以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