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2022-05-13 22:18发布

徐州师范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徐州师范大学 高校性质:江苏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次: 本科 学校代码:10320(江苏省内代码1322,国际课程实验班——代码1723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 1.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2.学制一般4年,学业合格者颁发徐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3.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4.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5.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学校采用“专业清”的原则确定考生被录取的专业(浙江省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江苏省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师范提前批、普通本科二批(1322)、国际课程实验班(本科二批)(1723)选测科目等级为2B,必修科目为4C 1合格。体育、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7.英语类、国际市场营销专业(中澳国际课程实验班)报考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以上。非外语专业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中俄国际课程实验班开设俄语)。 8.音乐类专业对文化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江苏省考生须达省划定的合格线),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实行专业统考的须在省划定的合格线以上),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在投档比例内,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总分乘0.3加专业成绩乘0.7从高到低、男女分别录取。 9.凡我校公布的合格及以上等级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按江苏省有关规定录取。 10.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11.所招生的专业对男女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不含体育教育专业)。 12.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3.部分院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半至两年后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详情见我校《招生简章》。 14.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新生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5.学费为普通类专业4600/•人,艺术类专业6800元,国际课程实验班15000元(国外学习期间另算),住宿费800-1200/•人不等。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16.学校设立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中国移动助困奖学金、安康奖学金等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1000余万元。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奖、贷、助、补、减”等系列解困措施,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资助体系,既能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又能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话:(051683403064 传真:(051683403064 电子邮件:zsb@xznu.edu.cn 学校网址:http:// www.xzn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x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