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2022-06-16 11:58发布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原则接受投档。本校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均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时,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3.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专业类别为:医药类、护理类),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