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录取规则

2022-06-22 04:00发布

郑州大学2013年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他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加分政策: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 体检要求: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分数级差的计算方法为: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2分、1分、1分、0分、0分。 内蒙古、江苏录取规则: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