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录取规则

2022-05-24 17:52发布

1.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2. 学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3. 无加试要求,对加降分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处理。4.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5. 保送生录取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执行。6.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