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录取规则

2022-05-04 12:11发布

我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计划,非艺术类专业均为本科二批次[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定向班)为提前单独本科录取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的省、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招生。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专业执行我区划定的艺术体育分数线,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非艺术类专业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等(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西藏自治区区内的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为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以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在单科成绩符合条件后,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若有单科要求,则按单科高低安排专业,若无单科要求,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相同办法执行。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我校划定单科成绩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历史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招收的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均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那曲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和免费医学定向生为提前重点本科批次。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方向)专业实行“1+2+1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在西藏大学培养,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学培养。城乡规划专业实行“1+2+2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大五在西藏大学培养,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学培养。口腔医学专业实行“3+2”培养模式,即大一、大二、大三在西藏大学培养,大四、大五在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培养。地方专项计划(即那曲专项计划)招收生源为那曲籍,毕业后定向那曲工作,入学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部队生源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定向班)招生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