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2022-05-26 03:56发布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无语种要求。 2、加试专业及要求:英语专业需加试口语,除西藏外其它省份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体育专业需参加各省区的体育加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参加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无加试科目要求。 3、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无要求;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4、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适量录取符合国家录取标准规定的残疾考生。报体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5、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本科第二批、专科和高职专科批,具体录取批次安排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批次。 6、录取原则:各个批次录取分数线按各省区的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并按照招生计划数1:1.2提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省市的投档规则如有其他规定,按照生源省份的规则录取。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体育专业和播音与主持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根据教高厅【2010】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10年招生的会计学专业(西藏生源)与东南大学联合培养,教育技术学专业(西藏生源)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有关联合培养的详细情况请登陆西藏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