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11 23:55发布

录取原则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3.艺术类录取按照河南省艺术专科批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4.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5.外语语种限英语,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6.录取批次分为:艺术提前专科、体育提前专科、对口专科、高职高专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