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体检要求

2022-05-13 23:14发布

我校对招收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培养特点,肢体残疾考生不宜报考我校所有专业;根据护理专业就业特点,护理、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男生身高建议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建议156厘米以上;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