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2022-05-08 19:20发布

我校在四川、陕西、江西、黑龙江、青海、贵州、西藏等省(区、市)的文史理工专业为本科一批招生,在河南、甘肃、广西、云南、安徽等省(区、市)的部分文史理工专业为本科一批招生,在海南、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福建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普通类专业为本科批招生,其他省(区、市)的文史理工专业均为本科二批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招生批次以各省(区、市)的文件要求执行。最终的分批次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