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04 20:00发布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录取具体方式:
A
: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收费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D
:原则上认可有关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按加分后的成绩参加录取及专业安排。 E:艺术类专业采用认定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因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凡没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该专业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