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17 11:54发布

1.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冀招委普〔2010〕9号文件要求,进校后复检。3.在实行分批次录取的省、市、区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政策录取。4.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比较单科成绩,根据分数由高到低优先分配专业。对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5.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详见我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康旅产业学院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专业只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被康旅产业学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专业只限康旅产业学院招生专业。7.实行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入学一学年后,依据“志愿+成绩”的原则,分专业学习。8.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零起点俄语。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