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12 13:57发布

1、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
、录取原则:根据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投档线和我院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按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录取。
3
、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在专业招生数额有限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
4
、各专业结果公布:考生被我院录取后,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可在各省的招生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