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05-14 22:20发布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最低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4、我院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考分高低、综合素质录取。 福建省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本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