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09 03:56发布

2021年招生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投档规定。(3)专业确定: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即按投档成绩(艺术类考生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注意: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人物形象设计两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4)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5)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和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旅游类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