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14 23:51发布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100%2、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我院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3、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