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05 11:54发布

2009年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在各省招生录取批次
序号 省份 录取批次
1 北京 专科录取批次
2 天津 高职高专批次B
3 河北 专科二批
4 山西 专科二批
5 内蒙 高职高专批次
6 辽宁 专科批次
7 吉林 专科(高职)批
8 黑龙江 高职(专科)批
9 上海 (高职高专)批
10 江苏 第二批高职(专科)
11 浙江 文理科第三批(高职)
12 安徽 文理科高职
13 福建 高职(高专)批
14 江西 第二批专科
15 山东 专科(高职)第二批
16 河南 高职高专第二批
17 湖北 高职高专(二)批
18 湖南 高职专科
19 广东 第三批A类
20 广西 专科普通批A类
21 海南 专科(高职)批
22 重庆 高职(专科)二阶段
23 四川 高职(专科)二批
24 贵州 专科层次
25 云南 一专A类
26 西藏 第四批专科
27 陕西 高职(专科)
28 甘肃 高职批
29 青海 第二批专科
30 宁夏 高职专科批
31 新疆 高职(专科)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