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财经学院-录取规则

2022-05-17 19:55发布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规则: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一般按各省(市、区)默认投档比例提取考生档案。若生源不足,则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征求志愿、降分和降分征求志愿(实行传统志愿的省市区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根据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不提取其他志愿、补报及降分考生档案)。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