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2-05-02 00:17发布

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学习外语)(3) 男女比例:不限(4) 身体健康要求: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疾病;其中司法警务、行政管理、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在湖北省公安、司法类提前批专科录取,入校后需进行体测、面试、政审。(5) 录取具体方式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D.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6).学院建立奖学金及助学金贷款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以鼓励,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