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2022-05-02 14:11发布

一、在湖北省录取批次:1、我校艺术类专科、技能高考在提前批高职高专时间段录取;2、我校直招士官生在提前批高职高专文理时间段录取;3、我校普通文史、理工类专科在第四批高职高专时间段录取。
二、录取规则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省招委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遵循志愿优先、总分优先、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生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