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录取规则

2022-05-03 07:19发布

录取原则:1. 调档比例: 120%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 院校志愿及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进档考生的专业(按学科类招生的专业,以大类招生专业进行录取)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按外语、语文、数学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