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2022-05-12 15:18发布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学校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2021年我院在山东、江西、福建、海南、湖北、江苏、贵州、云南、陕西、河南、新疆招收艺术类考生。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0.4*文化分+0.6*联考分之和*2 艺术编导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分+联考分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0.5*文化分+0.75*体育专业测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