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03 15:56发布

一、我校录取批次:1.专升本2.艺术B段3.对口本科4.本科二批5.对口专科6.高职高专7.单独招生二、我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
①、符合教育部颁发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4.加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
5.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6.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指定的网页进行查询,考生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主页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