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2022-04-30 08:16发布

一、泰山科技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二、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三、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四、男女比例:学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五、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六、录取原则: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新生。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3.录取规则: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的专业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在专业安排上,各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4)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专业志愿清”。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