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06-13 01:56发布

1、 学院参加专科(高职)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地招生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录取的考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3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考分高低、综合素质给予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5、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省份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生源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7、学院所有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和新生中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8、录取最低分在校园网公布,接受学院纪委、监察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