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是“3+4”本科,中考后可以报名这个吗?3+4的本科报名资格是什么?

2020-09-08 09:4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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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
1楼 · 2020-09-08 14:55.采纳回答

一、试点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招生试点工作是指选拔部分优秀初中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考核测试进入对应的本科高校学习4年。学生转段考核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学字〔2015〕2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及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5号)等文件执行。学生经转段进入本科高校学习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学籍,接受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的对口贯通培养,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不得转学、转专业,除此之外,享受统一高考录取本科学生的相同待遇。7年学习期间,由参与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本科高校统筹建立文化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试点学校、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8年我市“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有11所,共计14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5所,培养规模711人。

三、报名资格

(一)学籍注册地在我市,且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我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5%。

(三)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四、有关要求

在录取过程中,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贯彻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级教育纪委(监察室)要全程参与监督。

五、关于“3+4”试点学生参加春季高考的问题

《实施方案》明确了过程考核合格、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参加综合测试,需参加中职培养段结束当年的春季高考报名和考试,春季高考单设“转段”类别,即单设“3+4”序列,明确了转段测试学生与普通的春季高考考生在成绩统计、排序和招生录取方面是分别进行的。因此,家长和学生们不需要担心转段时,与参加春季高考其他学生一起竞争本科计划的问题。

组织“3+4”试点学生参加春季高考,一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组织“3+4”学生参加高考是取得本科学籍的必由之路。二是参加春季高考是教育部关于强化统一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学厅〔2015〕6号)指出,要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强化统一考试和招生录取管理,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三是春季高考全省统一组织,题目的科学性、组织的严肃性和结果的公正性更能得到保证,是比较理想的考试载体。

六、关于“3+4”转段本科计划纳入本科高校年度总招生、实行动态管理的问题

首先,《实施方案》明确了省教育厅将以转段人数和综合测试结果为依据,结合全省当年度本科计划总量情况,向对应的本科高校下达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对综合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在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这样规定,是为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避免出现计划落空而浪费计划等情况,不存在人为增加考核难度,故意降低“3+4”通过率的问题。可以说,只要广大“3+4”的学生按照“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方案的要求,努力学习、认真准备,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一般会顺利转段到本科院校就读。

其次,省教育厅每年设定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合格标准,能有效避免各地出台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本科高校对试点学生达到合格标准,在省下达的转段本科招生计划内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最后,开展“3+4”转段测试是为了避免出现升入“3+4”的学生丧失学习动力,将来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拿不到本科毕业证的必要措施。这与广大家长希望在“3+4”学习过程中,让广大试点学生多学习文化基础知识、提高自身文化修养是完全一致的。

七.关于“3+4”试点学生毕业待遇的问题

《实施意见》中对于将来“3+4”试点学生毕业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毕业证书,《实施意见》提出,经综合测试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职业院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对中职学校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关于本科阶段待遇,《实施意见》提出,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学籍,接受按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的对口贯通培养,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不得转学、转专业,除此之外,享受统一高考录取本科学生的相同待遇。

八、关于“3+4”试点项目师资配备的问题

根据我市“3+4”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各试点学校从试点之初,就高度重视“3+4”的文化基础课教师配备相关问题,目前执教“3+4”的教师一是从原来有普通高中教学经历的教师和近年来进入职业学校任教的教师中择优安排。二是从普通高中现有的一线教师中借调。这部分教师完全能够胜任“3+4”各门文化基础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今后,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3+4”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继续采取每学期教学质量监测、学生成绩跟踪分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高“3+4”试点工作教育教学水平。

九、关于“3+4”文化基础课所占比例问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3+4”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目前,各“3+4”学校已经制定完成了人才培养方案并报省教育厅批准。为使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目标、知识结构更加适应现代社会需求,更加注重对能力的支撑,各学校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不单纯以掌握传统的学科知识体系和提升学术发展能力为标准,而是更加注重对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对人文素质、价值取向、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等培养。

目前,我市各学校在安排“3+4”总课程时,一般都是按照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4:6至5:5的比例安排。文化基础课的课时超出了省教育厅规定课时总量。据统计,我市2013级、2014级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的3门基础课周课时总量在12—15节之间。为解决文化基础课时不足的问题,各职业学校普遍采取增加周课时量、延长教学时间等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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