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是什么?

2023-08-18 09:45发布

1条回答
清风
1楼 · 2023-08-18 17:16.采纳回答

普通高中录取首先根据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普通高中考生,其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等级及以上。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5C等级及以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结合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到校指标录取出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需要进行取舍时,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仍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顺序为:首先按A等级多者为先,其次按B等级多者为先)。再相同,则按照考生的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四科学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统招指标录取若出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则全部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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