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最新中考招生主要政策?

2021-02-06 08:4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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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梦似过客
1楼 · 2021-02-07 19:21.采纳回答

只有2020年的呼和浩特的招生政策,2021年的应该在三月份出来。

1、继续按照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3、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2020—2021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公布。

  4、2020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5、2020年中考体质测试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布。

  6、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20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17年入学(2020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民办初中学生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统一录取入学。

  (3)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1、中考科目

  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汉语、蒙古语文(乙)。

  考生总分如下:

  (1)汉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62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质测试4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74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为: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1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汉语120分;体质测试40分。

  (3)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在汉语授课考试科目基础上,增加考试科目蒙古语文(乙)100分。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五个农业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即考生总分满分为65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即考生总分满分为640分。

  2、初二结业考试

  生物、地理综合试卷共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按60%计入中考成绩;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未参加初二结业考试的初三考生,可申请在中考结束后随下届考生参加结业考试,成绩计入当年中考升学总分。

  3、中考升学总分

  (1)汉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68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800分。

  (3)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五个农业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71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700分。

  4、考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时间定于7月21日至23日,具体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为:7月21日8∶30—11∶00考语文、蒙古语文(甲),15∶00—17∶00考英语;7月22日8∶30—10∶30考数学,15∶00—16∶40考文科综合;7月23日8∶30—10∶30考理科综合,14∶20—16∶20考汉语、蒙古语文(乙),16∶50—18∶30考生物地理综合(初二年级)。

  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

  8月3日,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8月5日—25日,进行体艺特长生录取、第一次“统招”录取、“分招”录取、第二次“统招”录取和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

  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

  时间:8月3日

  2、体育、艺术特长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

  时间:8月5日8∶00—18∶00

  已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的“统招”、“分招”及职业学校秋季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8月7日。

  3、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8月8日8∶00—10日18∶00

  已通过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录取和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

  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8月11日。

  4、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8月12日8∶00—14日18∶00

  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对照9所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网上实时动态排名以及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分招”志愿,并可随时进行志愿修改。

  未通过“分招”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已通过“分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

  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8月15日。

  5、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时间:8月16日8∶00—17日18∶00

  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计划包括在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实时动态录取中未完成“统招”计划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经市教育局审批增补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录取结果公布与查询时间为8月18日。

  6、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完成时间:8月24日

  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公布、查询时间:8月25日。

  7、公办普通高中国际班、实验班及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完成时间:8月25日

  8、旗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完成时间:8月25日

  9、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务必于8月31日前到录取学校报到,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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