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第8至第10志愿,有何要求?

2021-07-02 09:20发布

1条回答
煦风行云
1楼 · 2021-07-02 14:24.采纳回答

第8至第10志愿限填报招生范围与考生户籍、学籍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为:

具有香洲区、高新区、横琴新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市三中、市四中、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金湾区(含原高栏港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有斗门区户籍、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和风中学、田家炳中学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

具备斗门区、金湾区(含原高栏港区)户籍与学籍的考生填报田家炳中学志愿后,系统自动派生田家炳中学面向斗门区、金湾区(含原高栏港区)招生的志愿;

如考生户籍与学籍不对应,珠海户籍考生按户籍对应学校报考;随迁子女考生按学籍对应学校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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