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6日,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了一首七律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提出这首诗格律不对,被孔庆东回复称“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2023-05-19 17:32发布

这道初中道德与法治的题目是:
2012年5月6日,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了一首七律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提出这首诗格律不对,被孔庆东回复称“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关凯元将孔庆东告上法庭。2013年5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孔庆东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1)孔庆东侵犯了关凯元的什么权利?
(2)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3)你从这一事件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1条回答
凌草
1楼-- · 2023-05-19 17:51
这道初中道德与法治题的正确答案为:
(1)孔庆东侵犯了关凯元的名誉权或人格尊严。
(2)说明公民的名誉权或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任何侵犯公民名誉权或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我国公民的名誉权或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当自己的名誉权或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要尊重他人的名誉权或人格尊严,不做侵犯他人名誉权或人格尊严的事情。
解题思路 本题考查学生对名誉权的理解。第(1)问,孔庆东在微博上谩骂关凯元,对关凯元的名誉造成损害,故孔庆东侵犯了关凯元的名誉权或人格尊严;第(2)问主要围绕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或人格尊严方面组织;第(3)问具有开放性,可围绕维权、尊重他人权利方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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