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人民网滨州电:据悉,从即日起滨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活动。这次专项检查活动的检查范围是滨州市备用人单位,特别是小煤窑、小砖窑、小矿山、餐饮企业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小企业、小作坊等。检查活动过程中,着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贯彻落实,提高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看了上述材料后,某校八年级(1)班的同学在思想品德老师的倡导下,针对上述材料中所反映的内容开展了一次形式活泼的活动课,假如你是该班的一名同学,请你参与本次活动,并完成下列内容。 |
(1)共同探究:请探究我国法律捍卫我们青少年生命健康权的原因。 |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2)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3)有。采取的措施是:告诉业主,这样做是违法的,违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规劝在小作业、小作坊工作的童工,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能过早就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有关部门对问题及时做出处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
(4)我会拨打“120”电话,及时将同伴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或治疗。帮助同伴和老板进行交涉,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呼吁所有在小企业上班的未成年人离开,回到学校去。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协助有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5)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权和生命健康权,不到法定年龄坚决不去小工厂、小作坊里做童工。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律己,依法办事。当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要及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的保护。在维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同时,也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坚决同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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