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城区户籍学生能否到中心城区上学?

2020-06-28 09:45发布

1条回答
阿甘
1楼 · 2020-06-28 22:28.采纳回答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坚持以区为主管理,本市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户籍所在区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责任,按照其具体条件安排学校就读。各区政府只对本区范围内户籍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负有义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武汉市内的学生,户口在哪个区的就由哪个区履行义务教育责任并负责安排入学,到其他区上学都属于跨区择校。从政策规定来说,跨区择校是个人行为,不属于政策协调范围内。

同时,根据《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在设区市的市辖区之间流动的人员不算流动人口。武汉市为设区的市,所有的区均为市辖区,由我市新城区到中心城区的人员,属于在区与区之间流动,不算流动人口。其子女若想到中心城区上学,属于跨区择校,不在政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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