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中阶段学校普通生录取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2020-06-28 11:50发布

1条回答
阿文
1楼 · 2020-06-28 22:42.采纳回答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采用划定各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办法进行,即根据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1:1为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其中,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具体做法是:

(1)按各批次(层次)招生学校的总计划数,以一定比例划定该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

(2)在各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投档;

(3)投档时,先投第一志愿,若招生学校计划未满,则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此类推;

(4)若招生学校在该批次(层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

(5)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即:先比较是否符合优先录取政策,再①比较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的学生;②比较考试科目总分(不含加分);③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④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