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的是如何确定的?

2020-06-28 11:50发布

1条回答
掌心上的星光
1楼 · 2020-06-28 22:42.采纳回答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指标生招收比例要求,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每所学校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面向区内招收指标生(简称“8所学校指标生”)。市招生办按生源比例将佛山市第一中学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区,各区负责把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区内各初中学校;8所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方案由各区制定。指标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不低于各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分数线15分以内,投档规则与普通生投档规则保持一致。佛山一中等9所学校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自动收回,并转为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因此,我市普通高中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标准,原则上降15分划定各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某普通高中录取标准中存在多个分数,则以该校录取标准中总分较低的分数执行,即“就低不就高”。再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及填报该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某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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