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阳中考体育工作方案-中考报名

2021-05-06 14:5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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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阳中考体育工作方案

2019年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就我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目的和工作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健康第一”教育思想的具体体现。通过开展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促进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扎实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采用科学的测试手段和标准,做到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认真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规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成立2019年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 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 文(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廖 红(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李 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马开宏(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市教科所副所长)

陈咏利(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 祎(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处长)

颜加宇(市教育局法规保卫处处长)

刘 丽(市教育局计财处副处长)

刘 钊(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周仁祥(市电教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董飞飞(市中小学生保健所副书记)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体育中考工作,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对重大工作安排进行布置,争取上级部门对体育考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在承担全市体育中考统筹指导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贵阳市“三区一地”体育中考工作。

三、考试对象

贵阳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有意愿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体育考试实行综合性结构评价。考评分为过程管理评价(即平时成绩)和目标效果测试(即终结性评价成绩)两个部分,两部分成绩相加计入升学总分。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初中学段《标准》的测试成绩,目标效果测试含身体素质、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三类评价指标。

1.过程管理评价

过程管理评价内容:初中学段《标准》的测试成绩,按《标准》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先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 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然后按优秀10分、良好8分、及格6分、不及格5分进行换算,计入体育考试总分。

[注:过程管理评价涵盖整个初中三年,按考生毕业当年的《标准》测试成绩(占50%)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占50%)之和进行评定。]

往届生在外省借读返回原籍的考生,用目标效果测试得分的25%,取其上限获得过程管理评价的相应得分。

2.目标效果测试

目标效果测试具体考试项目为:

(二)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10分,目标效果测试为40分(第一、二类各15分,第三类10分)。

五、实施办法与考试时间

(一)过程管理评价

过程管理评价由学校按要求自行组织测评,测试成绩须分别在学校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二)目标效果测试

目标效果测试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各区(市、县)组织考生统一测试。其中云岩、南明、观山湖区及原小河区属学校(以下简称“三区一地”),统一设置考场、统一考务人员、统一考试设施、设备及场地。

3月前,市教育局完成体育考试方案的制定。3月上旬,各区(市、县)向考生公布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考生选定第二、第三类测试项目。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制发考试日程安排表。

各区(市、县)教育局于3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体育考试方案的制定并上报市教育局。

(三)体育考试时间

1.过程管理评价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初三上学期,其他年级学生过程管理评价测试时间安排在每年5-6月份。

2.目标效果测试安排在每年3-5月举行。各区(市、县)在4月25日前完成学生考试,“三区一地”统一考点在5月15日前完成学生考试,每位考生测试的三个项目,在半日内考完。

六、收费和报名

(一)收费

体育考试收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执行。

(二)报名

1.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到各区(市、县)招办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

2.各校要派专人负责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的填写工作。登记表一经填报,不得更换项目。

3.往届生、在外省借读返回原籍的考生到各区(市、县)招办报名参加本地体育考试,考试办法仍按本文执行。

七、免试与缓试

(一)免试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申请免试须持有残疾证,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70%(35分)计入升学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升学总分。

注:对残疾或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学校必须于考前在校内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中考报名时,由学校统一持“免试申请表”、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各区(市、县)招办办理免试手续。

3.目标效果测试各类单项不予免试。

(二)缓试

因临时发生的伤、病和女生月经期等原因,当时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试。

注:申请缓试的考生,应在体育考试时由本校带队教师向考点检录组呈报。由专人现场办理缓试生的有关手续。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体考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八、考务工作

(一)市教育局及市招考中心负责全市体育考试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监督及统一管理,制定全市体育考试方案、统一举行考务工作培训、统一巡视监督。各区(市、县)教育局和招办具体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实施,要制定体育考试实施、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各地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本地体育考试工作,定岗定员,明确责任。

(三)认真做好宣传。要广泛宣传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让家长、考生消除思想顾虑。要做好学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体育教师的动员工作,为考生备考、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此外,还要争取社会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工作。

(四)要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考前、考中,各地要做好场地器材的选择与安全检查。考试所用的场地、器材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要求,保证考生在同等条件下进行考试,确保考试中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要严密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纪事件。

1.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务、监督、巡视人员及考生一律凭证进入考场,其他人员禁止入场。

2.考务人员和监督人员在考试工作中如违反考试纪律,经查实,即撤销资格,并参照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其体育成绩以零分计算。

(六)考试期间,市教育局选派体考督查员到各区(市、县)进行巡视,负责作好考试期间的监督工作,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以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七)4月30日前,各区(市、县)须将体育考试成绩及工作总结(配光盘,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三区一地”统一考点,应于5月20日前将考试成绩(配光盘,一式两份)报送市教育局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九、保障措施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务工作及安全工作预案并认真执行,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体育考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加强体育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建设,采用先进测试仪器,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与准确。

(二)选拔思想端正、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奉公守法,熟悉业务又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作为考务人员,考试前各地要组织培训,统一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使考生在平等条件下考出真实准确的成绩。

(三)作好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场地、器材的设置要符合相关要求,考试前及考试期间对场地及器材设备随时进行安全检查。保卫人员协同公安部门负责体育中考周边区域的安全巡查,维持秩序。设立医疗救治点。负责现场救护工作,遇重大病情和伤害无力救护的,及时送就近医院实施救护,并报相关领导。

(四)各区(市、县)教育局要针对农村、少数民族地区交通不便、考生分散以及气候、地理条件等情况,在考试组织、考场设置等方面进行统筹,可采取设分考场、送考下乡等形式,以便学生就近参加考试。

(五)咨询电话:87988406(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85519677(市招考中心)

监督电话:87988947(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十、其他规定

(一)本方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原《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废止。

(二)本方案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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