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嘉定区中考有关事项通知-中考政策

2021-05-06 15:1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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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嘉定区中考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2019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学、一贯制学校、区教育学院、大众工业学校、成佳学校: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9〕2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 22号),现就2019年本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的管理和执行

(一)2019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人数约4000 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目标为99%以上。为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多样协调发展,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各类教育的愿望,根据本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配置和生源情况,由市教委统筹并下达本区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

(二)本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办学招生数”计算,即包含本区高中学校在本区和外区的招生数。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区教育局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区教育局在对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经区教育局审核确定的本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列入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上报市教委备案,由区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一并公布)。

(三)区招办负责本区高中阶段各类招生计划的落实和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收推荐生的计划名额分配到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招收自荐生的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

2.中职校提前招生录取面向全市招生,包括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等类别,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投档录取。

3.“零志愿”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到区。嘉定一中在本区的招生计划不列入“零志愿”招生。

4.本区名额分配招生,是指将本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嘉定一中)的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本区初中学校进行招生的办法。区教育局按照2019年各初中学校在本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人数,将嘉定一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不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5.部分外区高中经核准,部分计划面向本区招生,列入统一招生录取一至十五志愿招生。

6.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的招生计划单列,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区招办和招生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必须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先申请,经批准后再操作。

二、报名工作

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78号)要求,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三、志愿填报工作

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以及中职校自主招生)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生或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4.中职校自主招生:4个志愿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须填报在《201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附件2,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志愿栏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招办统一组织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三)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

2.在本区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区招办统一组织,根据本区招生计划填报“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跨区报考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到报考区中招办,根据报考区的招生计划填报“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3.在“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一至十五志愿的投档和录取不受影响。

4.考生可根据分配到本校的名额分配计划,自主填报“名额分配志愿”。跨区报考的应届初三学生、返沪生、往届生不能填报“名额分配志愿”。

5.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表》,考生本人和家长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投档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考生志愿信息上报区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补报、撤消或更改志愿。

6.考生应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志愿。按志愿顺序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志愿自然失效,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7.部分中职校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报考考生需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志愿。若考生因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而被中职校退档,则无法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8.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志愿表》。若考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中被正式录取,其填报的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程序。

9.各初中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区招办统一安排,并于5月底前完成。

(四)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志愿填报

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特教班)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班)的招生条件和各自特点,填报1个“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1个“统一招生录取志愿”。

四、综合评价工作

按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要求,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呈现学生各领域的发展情况和发展优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具体工作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9号)执行。

(一)2019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以下简称“统一学业考试”),全市统一命题并制定评分标准,区招办负责本区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

主要考核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统一学业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2019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2019年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物理和化学科目合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 分,物理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90分,化学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

2.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

3.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占15分,日常考核占15分。具体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9〕19号)执行。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行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以下简称“特教学业考试”)。根据不同类别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标准实施单独命题、单独考试,采取不同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计分方式,考试日期与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同步。

特殊教育学校的应届初三学生报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须参加特教学业考试。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学生,如确需参加特教学业考试并报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须提出申请,经市特殊学生评估中心评估,市中招办核准后方可参加。申请和审核流程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及合理便利申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6 号)执行。

(四)201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和特教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考试科目

4月底前

体育(体育与健身)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

5月25日

(星期六)

9:0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