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中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中考政策

2021-05-06 15:24发布

中考帮为您推荐此篇关于中考政策的文章。

2018盐城中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

  2018盐城中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在初中三年中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社会活动与公益活动)、②交流与合作能力、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等6个方面的综合素质水平与实际表现。其中综合素质①、②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他各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学期成绩纳入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和各县(市、区)成立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认定领导小组。各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教师、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每个班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小组由班主任、教师代表3人以上组成,教师代表对该班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价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关注中考帮,关注更多中考资讯。此篇文章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