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中考政策

2021-05-06 15:3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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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培养新时代创新型人才,结合实际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制定惠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惠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我市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促进教育评价方式改革、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及个性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和成长需要,关注个性化成长过程;引导学生增强自我评价意识、提高自我评价的能力,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激发学生发展潜能。
 
  (二)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健康、多样发展,既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也反映学生个体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为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指引。
 
  (三)坚持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严格规范评价程序,注重师生全员参与,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坚持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聚焦可观察、可评价的行为和成果,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
 
  根据初中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依托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完善我市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思想素质与品德发展方面的表现,如学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接受法治教育和国防教育、参与学校班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等。重点考察初中生的学习习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实验操作成绩)、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习内容与成绩、研究性学习的经历与成果等。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健康素养、安全素养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现及课余体育训练情况、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以及自我认知、人际关系、情绪特点、认知方式和青春期适应,卫生与健康知识与技能、安全知识、安全意识与相关技能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音乐、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美术、书法、播音和主持等方面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包括参观艺术场馆、参加艺术学习、欣赏或参与艺术表演等)的经历与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探究和调查研究的情况,形成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等情况。重点是生活技能、劳动实践、职业体验、参观学习、研学旅行和调查研究等实践活动的经历、能力和成果,以及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等。
 
  四、评价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多元定性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写实记录
 
  主要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成长过程中客观记录的、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如典型事实材料、重要活动过程记录、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活动作品,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各种证书等。写实记录要描述要点、客观真实、有据可查。采取“谁实施谁记录”的做法,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实施的考试、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直接由实施方将学生参与情况导入信息平台。凡个人参与的公益或能力展示类活动,经学校证实后由学校导入。
 
  (二)评语评价
 
  指学生自评以及教师评价。评价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两类,学期评价在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反映学生一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毕业评价在第五或第六学期末进行,反映学生整个初中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1.自我陈述。在教师指导下,学生用纪实性语言陈述自己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并以典型事例支撑;引导学生在回顾和记录成长事实的过程中,不断发现自我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主动反思,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
 
  2.教师评语。指教师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分析记录学生发展的信息,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和个性特点。要重视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成长,反映学生的变化;要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三)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
 
  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项,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计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之一,反映学生特长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重要方面。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重要观测点最高得分值均为20分,实行五方面分别计分且各学期每个方面得分可以累加;每个学期五方面得分不作汇总(即5个维度分开进行等级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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