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佛山市中考招生计划表公布-中考政策

2021-05-06 15:3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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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佛山市中考招生计划表公布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 2018 年全市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生源计划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省教 育厅的指导性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布 2018 年高中阶 段学校招生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今年招生计 划顺利完成 各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 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力度,明确本区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同时, 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综合分析生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招生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实现今年高 中阶段教育招生目标。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按照省有关招生政策及《 佛 山 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佛山市 2018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佛教 招〔2018〕7 号)的通知执行,并在市中招平台上办妥相关录取 程序,违规者将严肃查究。

三、强化中职招生的责任意识 各区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8 年全省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46 号)精神,压实工 作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落实工作,加 强对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督查,落实招生情况的通报制度,提高 招生计划的完成率。我市将对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任务 且完成任务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在安排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时视情况予以扣减,减少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的申报限额。

  附件:1.2018 年佛山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佛山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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