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中阶段自主招生规定-中考政策

2021-05-06 15:3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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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中阶段自主招生规定

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中考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各市可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要求高中学校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环境。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在选拔方式上,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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