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绵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中考政策

2021-05-06 15:3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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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绵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中考改革,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确保中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精神,特制定绵阳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另文下发(招生学校代码见附表1)。

    2.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按市教体局下达的民生任务与实际招生计划执行。

    4.以上计划由市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5.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

   (1)四川省一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绵阳中学、绵阳南山中学、科学城第一中学、三台中学、江油中学、绵阳市安州中学。

   (2)四川省二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绵阳实验高级中学、绵阳第一中学、绵阳普明中学、江油市第一中学、三台县芦溪中学、三台县第一中学、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北川中学、平武中学。

(3)民办高中:绵阳东辰国际学校、绵阳外国语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三台中学实验学校、江油实验学校高中部、绵阳富乐国际学校。

(4)普通高中:绵阳市丰谷中学、绵阳市第三中学、绵阳市开元中学、高新区实验中学、江油市太白中学、绵阳市秀水中学。

     6.面向全市招生的职业类院校

(1)省教育厅备案的具有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学校(附表5)。

(2)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教学部北川校区)、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绵阳广播电视大学、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

(3)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四川省绵阳财经学校。

(4)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四川省绵阳农业学校、绵阳职业技术学校、三台县刘营职业高级中学校。

(5)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绵阳市安州区高级职业中学、江油市职业中学校、盐亭县职业技术学校。

(6)其他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绵阳市游仙职业技术学校、梓潼县七一高级职业中学校、北川羌族自治县七一职业中学、平武县职业高级中学、绵阳市博远艺术职业学校、绵阳市服装艺术职业技术学校、绵阳航空职业学校、绵阳机电工程学校、绵阳理工学校、绵阳市阳光职业技术学校、绵阳市艺术学校、绵阳市世纪石油工程技术学校、三台县文武职业技术学校。

(7)技工类院校:绵阳工业技师学院、四川省绵阳高级技工学校(绵阳旅游学校)、四川九洲技师学院、绵阳机械电气工业学校。

(8)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跨市州招生资格的外市州中等职业学校。

  二、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学籍的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外省市返回的绵阳籍的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高中毕(肄)业学生,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备报考相关专业素质。

三、报名

    1.我市所有在籍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与网上填报志愿同时进行,采取网上填报和在表册上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确认志愿填报情况。考生报名费实行网上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认定为报名成功。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校、家里或任何可上互联网的地方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缴费。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至5月1日上午12:00,过期不再补报。网上缴费时间为5月4日至5月7日17:00。

3.凡有就读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五年制高职意愿”栏“是”的选项,作为以后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的依据。没有选择“是”的考生,不能参加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

选择就读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的在校生必须在5月8日前向就读初中学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进行信息审核,社会考生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由县市区招生办对信息进行审核,未参加信息审核的考生其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填报无效。享受五年制高职专科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审核。

4.从省外、市外返回的绵阳籍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户口簿、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审核学生的户籍、原就读学校学籍信息等资料并保存相关资料复印件。

上述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有全国学籍号的用全国学籍号,没有全国学籍号的编制临时学籍号(外地返绵的初2015级考生:L510700+年份[4位]+县区码[2位]+88+流水号[4位];报考中职学校的社会考生:L510700 +年份[4位]+县区码[2位]+99+流水号[4位]),持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绵阳市2018年外市(省)返绵学生、社会考生报名资格认定表》(附表2)到县市区招生办补录基本信息、采集照片,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至5月1日上午12:00,过期不再补报。

5.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按照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信息进行填写,并且要与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有学籍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由学校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更正相关学生学籍信息,并汇总学生户籍证明,填写学生学籍信息更正表,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股进行审核、盖章。网上报名系统中学生信息更正后,学生再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6.各园区、科学城、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县市区招生办组织报名。

7.网上报名结束后,各部门、学校需完成以下工作:

(1)学校:认真审核本校学生的网报情况,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由学生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考的学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做标记,并注明不能参考原因。

汇总报名信息确认表和经县市区教体局审核的学生学籍信息更正表,报县市区招生办。

统一采集市内在读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照片信息, 以19位国网学籍系统学籍号命名,于5月8日前上报县招生办。

5月4日至5月7日由学校统一组织本校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可以选择以班级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缴费,也可以考生个人登录缴费。

(2)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初中毕业生国网学籍号的准确性,审核学生信息更正表,对有就读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的考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照考生户口簿复印件严格审查核对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等基础信息,信息不一致的必须以户口簿为准。

(3)县市区招生办:复核并汇总学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学籍信息更正表、市(省)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和社会考生的相关审核资料,统一生成报名号(报名号生成规则见附表3)后,存档备查,保留三年以上。

5月2日前,各县市区招生办需采集外市(省)返回的绵阳籍考生、社会考生照片,以19位国网学籍系统学籍号命名;同时需在网报系统上完成学生报名信息、照片信息的复核,审查无误后下载学生网报数据备份。

5月4日至5月7日由各县市区招生办组织外市(省)返回的绵阳籍考生、社会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可以选择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缴费,也可以考生个人登录缴费。

    5月24日至30日根据市招生办下发的考号库进行《准考证》的打印和核发。

(4)市教体局基教科:在5月2日上午12:00前下载全市网报数据,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工作。向市招生办提供除志愿信息外的网上报名基础信息。

(5)市招生办:以市教体局基教科提供的网上报名数据为准,形成网上缴费基础信息,统一导入网上缴费系统,组织考生缴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志愿填报信息无效。在缴费结束后,统一生成考生准考证号,并下发给各县市区招生办。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志愿批次

第一批次:绵阳中学、绵阳南山中学;

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绵阳东辰国际学校、绵阳外国语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三台中学实验学校、江油实验学校高中部、绵阳富乐国际学校;

第三批次:科学城第一中学、三台中学、江油中学、绵阳市安州中学、绵阳实验高级中学、绵阳第一中学、绵阳普明中学;

第四批次:江油市第一中学、三台县芦溪中学、三台县第一中学、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北川中学、平武中学;

第五批次:高新区实验中学、江油市太白中学、绵阳市开元中学、绵阳市秀水中学、绵阳市第三中学、绵阳市丰谷中学。

(2)志愿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市内招生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统一填报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市内招生不再单独举行。普通高中志愿分为5个批次,一个批次最多只能选择1所学校填报,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志愿(包括民办普通高中)。

北川中学绵中班、平武中学南山班、梓潼中学绵外班继续举办,但不再单独填报志愿,由录取学校根据录取学生情况自行确定名单。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凡享受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定向分配的学生,必须填报所定向学校的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定向分配指标。

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会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加密保护,考生要高度重视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的设置和保管,密码只能由考生本人保管,不能泄露给其他人员。除本人可使用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查询和修改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4月23日至4月28日期间,如果密码遗忘或被他人修改,可联系各县市区招生办进行密码重置。4月29日至5月1日上午12:00,可联系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密码重置。

    考生及家长在志愿填报时,务必要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并填报志愿。志愿一经录取,只能在录取学校就读,学校(包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了的学生。

    民办普通高中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其中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23000元/生.年(最高限价)。选择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和家长,须了解清楚学校的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免被录取后因高额学费无力负担。

2.三年制中职

三年制中职设三个平行学校志愿,考生可按照就读意愿依次填报。录取时按志愿填报依次录取,考生在录取后如有调换学校意愿的,则只能在第二、第三平行学校志愿中选择,且需家长、考生到教育主管部门报备。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表4。

我市高职学院中专部招生计划有限,各校招生计划均在200人以内,考生需慎重填报。

3.五年制高职

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7日。五年制高职专科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非师范类设二个学校志愿。若考生已被普通高中录取,须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书面申请放弃就读普通高中资格,方可参加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志愿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件5。

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如公安类、食品类、卫生类和旅游类学校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只能报考自己身体条件允许报考的学校。

4.志愿填报纪律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办和相关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校权利。填报志愿完全由考生及家长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或限制。对更改或限制考生志愿,实施生源封锁的县市区、学校和有关人员,市教体局将按《绵阳市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严肃查处。

五、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专业)报名

初中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专业),其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按照《四川省2018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六、考试

1.考试对象

我市所有在籍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我市户籍的返绵初2015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考试同题同卷一并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

2.考试科目和分值

总分800分:语文140分,数学140分,英语140分(其中听力占30分),历史与社会60分(历史与社会含政治、历史2科,实行开卷考试,其中政治30分、历史30分),科学160分(科学含物理、化学2科,其中物理95分、化学65分),体育80分,理科实验操作2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各10分),生物地理60分(其中生物30分,地理30分)。

    3.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科 目

考试时间

语 文

6月11日上午9:00-11:30

数 学

6月11日下午14:30-16:30

历史与社会

6月11日下午17:00-18:00

英 语

6月12日上午9:00-11:00

科 学

6月12日下午14:30-16:30

   
    4.生物地理成绩认定

已参加绵阳市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按已有成绩折算后计入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再另行参加考试。

未能参加绵阳市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必须于2018年中考后参加初2016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按规定折算后计入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否则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零分。参加2016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初2015级考生须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

5.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相关规定、实施方案另文下发。

    6.考试组织及要求

文化考试由绵阳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招生办具体实施。考试的组织以确保师生安全、考试安全为原则,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对考试用房、考生集中食宿点等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才能使用。同时要做好防灾防疫保考的预案,确保考生的人生安全。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点的设置早规划、早安排、早准备,对考点环境、考点容量、食宿条件、交通卫生状况、供水供电、通讯、安全保卫等工作要全面安排和检查落实。

各考点学校的设置应尽可能设在标准化考点。绵阳城区中考考点及设在非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考考点必须报经市招生办批准后方可设置并对外公布,各县市区不得自行其是,随意调整。

考试期间,市教体局将派出巡视员对各县市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县市区招生办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派出巡视员对本县市区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机密材料,要按照普通高考试卷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必须存放在各县市区招生办的试卷保密室,严格按照规定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七、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1.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由市教科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要强化对阅卷工作组织领导,对阅卷、成绩合成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确定为承担阅卷工作任务的学校必须全力配合,在人力、物力上全力支持阅卷工作。

4.阅卷教师原则上抽调市内高中教师和部分优秀初中教师,被抽调参加阅卷工作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按照其工作质量和表现,在阅卷工作完成后授予证书,作为教师评职、晋升和考评的重要依据。

5.涪城区、游仙区试卷每半天考试结束后立即返阅卷场;平武6月13日返全部试卷;其余县市区6月11日下午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返语文、数学科目试卷,余下三科试卷6月12日考试结束后返回。

  6.市教科所根据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形成质量分析专题报告,交市教体局基教科。

    八、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收取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按每生60元收取,实行网上缴费。

1.文化考试费:40元/生。其中31元/生用于市级所需的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录取等成本支出,余下部分拨付各县市区用于组考,组考费用不足部分按生均统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市直属学校、各园区所属学校、科学城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按生均21元统筹,交属地县市区招生办组考列支。

2.实验操作考试费:12元/生。其中2元/生(市直属学校、各园区所属学校和科学城一中考生按每生12元)用于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组考;余下部分拨付各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机构用于组考。

3.体育考试费: 8元/生。全部用于市体考机构组考。

市内各初中学校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按生均4元统筹后,交属地县市区招生办用于当地体考机构组考。

    九、体检和面试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进行体检和面试。

    2.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体检,学生进校后,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招委、省卫生厅《四川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川招委〔2000〕57号)文件执行。

    3.有关学校因专业需要进行面试的,按学校通知执行。凡需要进行面试的学校应提前与市招生办联系、安排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并负责处理面试工作的遗留问题。面试结果应向考生公布,并在录取工作开始前10天将面试合格名单交市招生办,以便做好录取准备工作。

    十、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建档

    1.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职统招录取的考生纸质档案主要由《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组成,档案由县市区招生办组建。新生纸质档案由考生凭加盖有省招考委或市、州招生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领取,新生报到时交学校有关部门。

    学校自主招生的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自行组建,组建办法按照《关于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招普〔2003〕48号)要求办理。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绵阳市教体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绵教体发〔2012〕108号)要求,在5月18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形式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十一、录取

公、民办普通高中市内招生录取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普通高中市内招生不再单独录取;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1.录取分数线

(1)普通高中

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和学生成绩统一划定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绵阳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

(2)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对口升学班”和“重点专业”录取分数线,由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拟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录取批次

(1)普通高中

第一批次:绵阳中学、绵阳南山中学;

第二批次:(民办普通高中)绵阳东辰国际学校、绵阳外国语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三台中学实验学校、江油实验学校高中部、绵阳富乐国际学校;

第三批次:科学城第一中学、三台中学、江油中学、绵阳市安州中学、绵阳实验高级中学、绵阳第一中学、绵阳普明中学;

第四批次:江油市第一中学、三台县芦溪中学、三台县第一中学、盐亭中学、梓潼中学、北川中学、平武中学;

第五批次:高新区实验中学、江油市太白中学、绵阳市开元中学、绵阳市秀水中学、绵阳市第三中学、绵阳市丰谷中学。

(2)职业类院校

    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第二批次: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

     3.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统一按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志愿一经录取,只能在录取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了的学生。对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征集志愿、补录。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绵阳市教体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绵教体发〔2012〕108号)文件执行。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方能参加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C等以上方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的学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2)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录取顺序为先录取师范类批次,后录取非师范类批次。

(3)三年制中职学校招生由市上统一管理,以市上统一招生为主,学校自主招生为辅。三年制中职学校原则上按照平行自愿模式投档录取;自主招收的三年制中职学生,须在市招生办备案。考生到学校报名时,须准备以下材料: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同底版相片三张;交验初中或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属在职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还应交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人员审核无误须在以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上签字,学校签章,承担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在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

对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自主招生录取数据库结构建立考生基本信息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招生办备案。对未采集考生身份证号码的中职招生学校,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4.录取时间

另行通知。

5.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实行电子通知书,由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发布在绵阳市招生自考网(www.zszk.net)和绵阳教育体育网(www.my-edu.net),考生登录网站后输入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号码和中考考号等信息验证后进行查询、打印。职业类学校录取通知书由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录取学校统一印制,由录取学校寄发给考生。

6.高中阶段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

考生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只能在录取学校就读,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了的学生、擅自招收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下的学生、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中职班学籍注册

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中职班,市内考生凭中考考试成绩和录取通知书注册学籍。考生所填报的中职学校志愿一经录取,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不得更改录取学校到其他学校就读;中职学校也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的学生。

    十二、录取奖励照顾政策的规定

    1.普通高中录取奖励照顾政策

(1)对市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实行奖励加分录取。其中:国家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60分,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40分、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加20分。

(2)军人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优待按相关规定执行。

(3)因公牺牲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子女就读普通高中优待按相关规定执行。

(4)以上考生相关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7:00,由市教体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核。

    (5)享受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录取;享受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

    (6)各类奖励照顾分值不累计,以单项最高项计,且仅限录取使用。

    2.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调档供学校审录。

(1)平武、北川两县以及绵阳民族中学阿坝州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2)平武、北川两县以及绵阳民族中学阿坝州籍以外的杂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3)归国华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项目,不再累计加分。

    3.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照顾政策的执行办法

    (1)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

    (2)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由市、县招生办负责向社会公示,并报省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3)考生的加分(即特征分)由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特征分数据库结构,建立符合五年制高职专科加分条件的考生特征分数据库,于7月2日前报市招生办信息科。

十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具体要求和办法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加强领导,严格招生考试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做好考点设置、英语听力系统设备调试、试卷安全保密、监考教师遴选培训、考风考纪教育、考生食宿卫生和交通安全以及供电供水等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严禁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招生办、教育股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要认真执行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中出现的违纪舞弊事件,除取消涉及考生的录取资格外,要严格问责,追究当事者和相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3.依法治教,规范初中学校办学行为

    县市区、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 ”规定的通知》(川教函〔2017〕375号)文件精神, 加强对初中毕业班的管理,切实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4.加强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

各县市区、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绵阳市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绵教体发〔2017〕18号)等相关要求,加强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对于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5.加大宣传,确保考生及家长知晓中考政策变化

各县市区、学校对今年中考政策新变化,要做好宣传工作,明确初中学校校长是中考政策宣传的第一责任人,在填报志愿前,分别召开教职工会、初三年级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确保每一位教师、初三学生及家长知晓今年中考政策新变化,充分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中考政策。学校要将市教体局统一制作的《招生指南》发放给每一位考生,认真落实好《绵阳市2018年中考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告知书》的发放及签字程序,并按要求存档备查,保证中考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的规范、稳定。

    十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绵阳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绵阳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名称及招生代码

 

2.绵阳市2018年外市(省)返绵学生、社会考生报名

资格认定表

 

 

3.绵阳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说明

 

4.绵阳市2018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名称及招生代码

 

5.省教育厅备案具有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学校

名单

 

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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